各位看官大家好,感谢大家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这篇文章。最近很多书迷都反应不知道看什么书好,不知不觉的就陷入了书荒的境地。作为超级热爱网推小说的我,思考良久决定把自己阅读之后觉得优秀的小说分享给大家,喜欢看书的书迷,千万不要错过啦,今天小编分分钟让朋友们看上瘾不睡觉,嘻嘻。今天小编给大家推荐:《穿书女配不干了!怎么全家都是反派》大佬为什么半夜跑到我房间#拒绝书荒#

第一本:《匆匆半夏》作者:商锦维

简介:十年前,他是温润如玉的物理老师,她是纯白天真的学生,再见面竟是在他的葬礼上,一封藏了十年的信竟成遗书。她怅然若失,却意外遭遇车祸,穿越时空隔阂,重返十七岁,想要拯救老师,却遇到遗落在时空缝隙里的爱情,是颠覆苍白的青春残梦,还是难以改变的殊途同归?如果你喜欢《匆匆那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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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熟悉的旋律又在四周萦绕,又是那首《蝴蝶》。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个男人的侧颜,他穿着白色的衬衫,正在一边哼着《蝴蝶》一边对着笔记本电脑打字。是杨逸,十年后的杨逸。所以我成功了,我回到了原本属于我的时空了。程枫,你醒过来了吗?杨逸没有注意到我睁开眼睛,依旧专注地对着电脑,他在忙他的工作吗?在我的病房里?他这样认真的模样让我有一种熟悉的陌生感。我该不该打扰他呢?“杨逸……咳咳咳……咳咳……”我努力地呼唤着他的名字,可是却被一阵剧烈的咳嗽扰乱了气息。杨逸转过头,急忙走近了我:“未央,怎么又咳了呢?看来这个呼吸机还是撤下来得太早了!”他看着我的眼中带着疼惜。我睁着眼睛呢,杨逸,你没发现我醒过来了吗?“杨……咳咳咳……杨逸!”我一边强忍着咳嗽,一边用力喊出他的名字。觉得喊出那一句话的时候,有一口气从肺中猛地涌了上来,经过喉咙的时候带来了一股火烧的感觉,然后最终随着我大喊的那一声“杨逸”冲了出来。然后终于感觉顺畅了,我咳得眼角都泛出了泪花。杨逸呆了,足足安静地,目瞪口呆地凝视了我至少一分钟之后,我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了他眼眶中打转的泪。我分不清,这个泪,是我的,还是他的?“未央?你醒过来了?真的吗?你真的醒过来了?未央,你再叫我一声,再叫我一声!”杨逸用难以置信的表情盯着我问。“杨逸,杨逸,杨逸……是真的,我醒过来了。”我连叫了他三声之后,露出了微笑。是的,我终于醒过来了。这样想着,其实心里却是说不出的难过。对,我终于选择回来了,是我自己的选择。“未央……”杨逸哽咽着说不出话,大颗大颗的泪珠滚落,这一次我确定了,是他的泪,杨逸的泪。我不太灵活地伸出手到他的脸上,然后用手指轻轻刮掉那晶莹剔透的液体。“让你一直照顾我这么久,对不起。”我发自内心地道歉,虽然我知道我欠他的已经太多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醒,我就知道!前些日子把你从加护病房里转移出来,医生说你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之前那次严重的呼吸机失灵事件也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接下来就只剩下静养中慢慢苏醒了。所以我给你放音乐听,放你当年唱给我听的那首《蝴蝶》,就是盼着熟悉的音乐能唤醒你,看来真的有作用!未央,你醒了,真是太好了!”杨逸抓起我的手珍惜地贴在他的脸上。所以这音乐是他放给我的,怪不得在生死迷离的时候总会听到。“杨逸,谢谢你一直照顾我,谢谢你。”我说。“未央,谢谢你终于醒过来,谢谢你。”他说。“呵呵,我是应该说句不客气吗?”我苦笑着说。杨逸笑了,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尖:“刚一醒来就这么贫!”这个动作忽然唤醒了我的某种熟悉的感觉,可是我却想不起来了,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程枫也曾经这样刮过我的鼻尖。于是我鼻子里突然酸酸的,大颗大颗的眼泪又流了出来。“不要哭,未央,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杨逸露出淡定的微笑。又是这句话,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是真的吗?程枫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一切还有什么意义?“杨逸,我有好多事情都记不清了,你能跟我讲讲帮我恢复一下记忆吗?”我问。“不要急,你才刚醒过来,脑子昏迷那么久肯定不清晰的,慢慢就会好的,起码你还记得我。”杨逸疼惜地抹去我脸上的泪水。“你告诉我,我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呢?发生了什么意外?”我试探性地抛出问题。“这个你都不记得了?”杨逸有些惊讶。“嗯,你跟我说吧。”“是去参加程老师的葬礼,你开车回去的路上在一个十字路口,被一辆违章的卡车撞了,那里有个指示牌要停车的,结果那个司机酒驾没有停……我其实当时就开车跟在你的车后面,发现不对劲刚要鸣笛提醒你,但是已经晚了。所以我眼睁睁地看着你的车翻了过去,撞到路边的大树上。当时我几乎要崩溃了,赶忙停下车奔过去把你从车里拽了出来,送去急救的时候你的生命特征已经基本停止了,但是我坚信着你不会就这么死的。你看,当初不放弃抢救是对的!”杨逸庆幸地笑了。其实杨逸这么长的一段话我只听到了第一句,我是从程枫的葬礼回家的路上遇到的车祸。和当时穿越前的记忆一致,于是我放心了,彻底地放心了。我的选择没有错,那时候的程枫醒过来了,他得到了原本应有的十年寿命。我知足了,这已经是我能做出的最好的选择了。虽然一切都变得回归了原位,我穿越回去所发生的一切对历史有修正的事情也都毫无意外地被忽略不计了。程枫还是在他该去世的时候去世的,我还是没有亲手拿到那封信,我们的爱情就像夏天的风一样,连个影子都没留下就吹走了。“其实你昏迷的时候,我每次看着你总觉得你是有意识的,因为我隐约地可以从你的脸上看到一些喜怒哀乐的痕迹,也许是我的幻觉吧。但是有一次你还流泪了,虽然医生说植物人是会流眼泪的,但是我觉得那时候你是能听到我说话的!”杨逸温柔地说。“嗯,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见了十年前,我们的高中生活。梦见我去参加朗诵比赛,咱们班和苏漓他们打篮球赛,还有大合唱,高二暑假那次郊游,好多好多事情……”我压抑着心里的悲伤说。“我们的高中生活啊,那时候其实挺好的,虽然我们每天见面就斗嘴,可是我已经没法跟你耍狠了,我还带你上了我的那个秘密基地呢!”杨逸回味着。“是那个教学楼的屋顶吧?你还咬了我一口呢!”我笑着说。“是啊,因为当时我看你被程枫迷得团团转真是气到不行,所以生平第一次那么主动地做了一件冲动的事。”杨逸也笑了。“你也知道你那时候太冲动了啊!我都痛死了,被你害得没脸见人了!”我说着,隐约觉得现在脖子上那个齿痕还在一样。明明是看似回忆往事的话,可这些经历却都是那么清晰,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我依旧没有从十七岁的夏未央这个身份里跳脱出来。“可是我没后悔,到现在还这样觉得。因为我要用魔法圈住你,让你逃不掉。”杨逸笑着做出一副施展魔法的手势。“你就别胡扯了,咬我一口就能把我圈住?真不明白一向沉稳老练的你怎么就能做出这么幼稚的事呢?”我无奈地说。“那还不是因为实在没有办法了嘛。我如果不那么做,你后来怎么可能放弃程枫呢?”杨逸笑道。放弃程枫?我哪有放弃过程枫?“对了,我记不太清了,高二那次郊游,漂流的时候船翻了吧,那之后发生了什么?”我小心翼翼地问。“呵呵,你还真是失忆专业户啊!”杨逸笑着拍拍我的头。“失忆专业户?”我有些困惑。“那时候船翻了,我和程枫游过去救你。你手上的石膏浸了水特别重,我俩合力费了好大劲才把你从水里举上来。但是你溺水太久昏迷了好几天,而且手臂的伤口浸了水发了炎,结果在家休养了一个暑假都没来上课,等你九月份开学回来的时候,就说你觉得你失忆了,好多事情都记不清了。现在你又把当时失忆的过程给忘了啊?”杨逸说。“程枫呢,他救我之后是不是也受伤了?”我急切地问。杨逸看了我一眼,然后缓缓地说:“嗯,他为了救你脚被水草缠到然后头部磕在了石头上,不过还好伤得不重,就是破点皮。”啊,所以重伤变轻伤了,我的牺牲让他重拾一条命,值了。“未央,你怎么会问程枫的事?你当时溺水之后说你失忆了,其实你什么也没忘,只是关于程枫的事情,就此没有再提了。你那时候到底是真的忘了你和程枫的事情,还是怕溺水的事情闹太大,被洪老师他们知道程枫不守教师道德地爱上你?”杨逸尖锐地问。我要怎么回答?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之后,我说:“我也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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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头号宠婚:萌妻早上见》作者:王小面

简介:第一次见面,她就要摸他的枪;第二次见面,他们领了证。从此以后,她就是厉先生的厉太太了。他是她最崇拜的偶像,战鹰枪神。印象中的他,应该是霸道强势且一身正气的,可没想到,这位枪神情话说得一套一套的!“楚辞,我娶了你,就一定会对你好,我会忠于你,就像忠于国家,绝对不会背叛你,也绝对不会让你后悔嫁给我。”“楚辞,我会给你我一切最宝贵的东西,就像是我愿意将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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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兮又看了眼厉庭宇,声音就放得更低了,“不过你也别自自卑,我呢虽然嫁进了厉家,成了厉家的太子妃,地位高贵,但是我也不会忘了你是我的妹妹的,如果厉家哪位司机啊保镖啊没有结婚对象的话,我会给你留意的,让你也能够嫁进厉家。”楚辞:“……”此刻,她的内心毫无波澜,真是还有点想要好好安慰一下楚兮。这都二十一世纪了,还太子妃呢,这傻逼的精神病真是越来越严重了。就在这时,厉庭宇大步走了过来,楚兮就立刻又变回了那个楚楚可怜的软弱女子,“小辞,你能原谅姐姐吗?”“不用跟她废话,小兮。”厉庭宇一把将楚兮揽进怀里,厌恶地瞪着楚辞,“你不用白费心机了,就算你跑到这里来等我,我也不会跟你登记的。”“……”楚辞眼神不着痕迹地扫了一眼厉庭宇身后走来的那抹高大伟岸的身影,一开始心底的后悔情绪已经全部消失殆尽。他来了,他真的来了。粉唇微微勾起一抹完美的弧度,楚辞唇边的笑容犹如罂粟花一般美得令人望而却步,“不好意思啊,我来这不是为了和你登记,是和他。”厉庭宇微微一顿,顺着楚辞手指的方向就转过身去,在看到来人的时候,震惊地眼珠子差点掉了出来。“小……小叔?”厉擎苍在这看到厉庭宇,稍稍感到惊讶,但也只是跟厉庭宇点了点头,便旁若无人地来到了楚辞的面前,声音照比之前,轻柔了一些,“抱歉,我来晚了,部队里的手续有点复杂。”楚辞含笑摇摇头,一副通情达理的模样,“没关系,我也才等了没多久,那我们进去吧。”说着,她主动握住了厉擎苍的略微有些粗糙的大掌。天哪,她竟然握住了自己的偶像战鹰枪神的手,她接下来一个月都不打算洗手了!厉擎苍垂眸看着楚辞的小手,默了默,唇角勾起了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点点头,就带着楚辞向民政局门口走去。厉庭宇还懵逼地站在原地,怎么也想不到不久之前他才甩了的楚辞,怎么就突然跟他小叔在一起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为了报复他?不行,他不能让自己的小叔被这个毒蝎女人蒙在鼓里。思及此,厉庭宇大步上前拦住了两人,“小叔,你不能跟这个女人登记。”厉擎苍闻言,一双浓眉不着痕迹地蹙了一下,“庭宇,不许没礼貌,你该叫她小婶。”厉庭宇:“!”楚辞:“!”小婶?我的妈呀这也太爽了吧!厉庭宇如遭雷劈,难以置信地看了眼楚辞,又对厉擎苍说道,“小叔,你真的不能跟她登记,她……她之前跟我交往过。”厉擎苍又怎么会不知道呢?他既然决定跟楚辞登记,是不可能不对她进行过一番调查的。不过厉庭宇说的这一点,不伤大雅。“那也是以前的事情了,以后,她就是你的小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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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本:《穿书女配不干了!怎么全家都是反派》作者:顾南中州

简介:《穿书女配不干了!怎么全家都是反派》大佬为什么半夜跑到我房间

 沈玥穿成了官场小说里的恶毒女配。且她一家子都是反派。婶婶未来会通敌。叔父未来要造反。还有叔父前妻留下的儿子谢璟之,与男主从头斗到尾——占男主的功绩,抢男主的女人。堪称本文最大反派。沈玥:……后来,沈玥觉得事情的发展似乎有些奇怪。婶婶,皇后为什么叫你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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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当谢瑾之离开了将军府,在朝堂中崭露头角的时候,将军府内部的亏空已经十分严重。李妙华将将军府的入不敷出归结在自己跟两个孩子的奢靡浪费上。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坐拥大半个京城商铺的将军府,别说有三位主子奢靡浪费,就是谢瑾之与谢明堂加入,商铺盈利供养几人还是绰绰有余的。是春月在背后捣鬼。人心不足蛇吞象,李妙华放任的权利给了春月胆子,她花了好几年的时间,一点点蚕食本属于将军府的产业。将商铺的盈利划入自己囊中,对上再禀报商铺亏空。亏个一年半年,李妙华自然会让春月低价抛售出去。届时,春月左手倒右手,便可以将商铺变为自己所有。沈玥还记得,春月捞走将军府绝大部分商铺后,离开了将军府,等李妙华疯掉后又摇身一变成了所谓的妙月夫人,混迹在京城各大势力中。用本该是将军府的钱,去帮男主养私兵。是男主众多露水红颜之中的一个。小说中并没有明确表明春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将军府的产业动心思做手脚的。不过春月与男主一次湖心同酌中有提及,春月一开始发家就是从一间胭脂铺子、一间书局开始的。沈玥抱着那沓比烛台还要高的铺契,快速的翻动。翻到最后,足足有四个胭脂铺子,书局铺子也有三个。家里太有钱,也是一件叫人苦恼的事情啊。沈玥看着七张契书叹气。“都喜欢?那就都拿去玩吧。”李妙华在沈玥翻契书的时候,似乎也没闲着,神情一下高兴、一下又担忧,最后也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满脸都是笑意。“那可不行,太败家了。”李妙华敢给,沈玥却不敢要。她在现代可没有什么经营商铺的经验。而且她的目的也并非是真的想经营商铺,只是想瞧瞧能不能揪出春月的小尾巴。沈玥问李妙华:“婶婶,这几间商铺,哪些商铺是盈利的,哪些商铺又是盈亏的?”“这要问春月。”李妙华道,“我叫她来给你说说。”沈玥眯了眯眼,“还是算了吧,我想自己亲自去看看这些商铺。”从小说里就可以看出来春月是一个心眼很多的人,虽然她在人前表现得赤城、泼辣,但是她内里并非这样的人。找她来问,只怕会打草惊蛇。倒不如她自己去排查。——诗会过后,沈玥便无所事事。京城内、府中倒是有几桩热闹事。一个是成王爷病重,成离离开京城,前往菩提山去为成王爷祈福。原本忧心忡忡的小翠知道此事,用饭时都多用了两碗。“小姐,郡主离开京城,咱们就不用怕她再使阴招了。”沈玥放下手中的珠钗,“成王爷的身子,一直都不好吗?”小翠点头道:“不错,咱们的成王爷年幼体弱多病,因而圣上多有垂怜。”这话的意思便是,若非成王爷天生病弱,皇帝也不会容下他做这唯一的王爷。还道:“成王爷能活到如今,多亏了成王妃,听说成王妃早年是位侠女,流浪江湖,后来对成王爷一见钟情,为了意中人拜学药王谷,一直未成王爷调养身子。”如小翠这个年纪,又懂得些武功的少女,对如同话本主角的成王妃从来都是推崇的。沈玥抿唇一笑,“照你这么说,成王妃应当是个痴情豪爽之人。”“成王妃有侠义仁心。”小翠接口道。“那真是奇了怪了,这样好一位夫人,为何却教出了成离那般的姑娘?”沈玥轻挑眉峰,揶揄的看着小翠。小翠语塞。她对成王妃的推崇是真,对成离的嫌恶忌惮也不假。“奴婢也不知道。”小翠答道。她心中想着,也许有些人就是天生坏种,父母再好,也教不回来的那种坏。不论如何,成离离开京城,对沈玥来说是件好事。另一桩事与谢瑾之有关。京城的琅琊书院来人,告知谢瑾之已经多日没有回去书院听学了。李妙华可不管谢瑾之去不去听学,直接将人打发走了。倒是小翠与沈玥有些奇怪。谢瑾之近来日日早出晚归,他没有去书院听学,那是干什么去了?这一日,天朗气清,艳阳高照。李妙华又要进宫寻皇后叙话,她遣人来问沈玥:“表小姐,夫人问你要不要随夫人一同进宫。”被沈玥拒绝了,“我今日要外出去看商铺,就不跟婶婶一块进宫了。”难得等到有太阳的一日,她想上街去瞧瞧那几间铺子,确定一些事情。李妙华也没有勉强,只是又叫人送来几张银票,说是看上什么了只管买下就是。坐上马车,打风月街过去,她们要绕到白虎北街去。今日的风月街一如既往的冷清。不过沈玥倒是看见了巡逻的御林军。途径曾经遇刺的地方,这儿被人收拾得干干净净,一点打斗的痕迹都看不出。“小姐不必再看,奴婢们是经过训练的,不会留下痕迹。”小翠一脸的与有荣焉,额头上就差贴上‘我办事,你放心’几个大字。她也的确稳重可靠。进了白虎北街,整个街道上就热闹起来了。在风月街马屁可以跑起来,可在白虎北街却得走三步停一步。周围人声鼎沸,不是商贩们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就是出来玩闹的姑娘郎君们的玩笑声。沈玥回望风月街,依稀回忆起了小说中有关风月街的描述。京城有四大门,东朱雀门、北白虎门、西玄武门、南青龙门。区域也随这四个大门划分成四块,除了南边是皇宫外,其他三个区域都是闹市。而风月街,则是这四个区域的交汇地带。放在现代,是妥妥要成为市中心的地带。可偏偏风月街的风水极差,不管什么人来风月街做生意都会亏空,月月亏、年年亏,久而久之就没人在风月街做生意了。如此好的地带也就报废了。在小说的后期,才揭露了风月街风水极差的缘由。沈玥又想起一件事,她问小翠:“这风月街整条街,好像都是将军府的?”“不是好像,就是将军府的。”小翠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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